文昌湖区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8-16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规定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本机关编制《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区管委会名义制发的文件。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情况、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环境质量情况信息等。

 

  (四)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政府网站(http://www.sdwenchanghu.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地址: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安监环保局)查阅。

  ● 公开形式

1.管委会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站网址为http://www.sdwenchanghu.gov.cn/。

2.“文昌湖环保”(微博账号:文昌湖环保);“文昌湖环保发布”(微信公众号:文昌湖环保发布)。 

同时,在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文昌湖区北池二路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方式:0533-6880037;查阅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开查阅点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查阅。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申请。本机关在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值班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安监环保局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6030028

2. 通过区管委会网站提交申请。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sdwenchanghu.gov.cn/政务公开栏目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安监环保局,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安监环保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318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安监环保局

  邮政编码:255318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030028 传  真: 0533-6030028

电子信箱: wenchanghuquajhbj@zb.shandong.cn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安监环保局

  邮政编码:255318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030028 传  真: 0533-6030028

电子信箱:wenchanghuquajhbj@zb.shandong.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机关:文昌湖区管委会,电话:0533-6030160,地址:文昌湖区管委会,邮编:255318,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文昌湖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文昌湖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533-6030160,地址:文昌湖区管委会,邮编:255318,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66号(中泰证券大厦10楼西侧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66号(中泰证券大厦10楼西侧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机关:周村区人民法院,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5号,电话:0533-6165607,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doc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x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7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1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202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围绕部门职能与工作实际,以文昌湖区官方网站为平台,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公开栏目更新不及时,存在长期未更新的情况。

下一步,区安监环保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保障职责,梳理信息内容,及时公开,定期更新。二是进一步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在继续用好官方网站等传统媒体基础上,更加注重利用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新媒体作用,不断丰富信息公开途径和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全年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9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和《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围绕部门职能与工作实际,以文昌湖区官方网站为平台,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公开栏目更新不及时,存在长期未更新的情况。

下一步,区安监环保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保障职责,梳理信息内容,及时公开,定期更新。二是进一步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在继续用好官方网站等传统媒体基础上,更加注重利用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新媒体作用,不断丰富信息公开途径和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全年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安监环保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31

 

安监环保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区安监环保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 总体情况

2020年,区安监环保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围绕我局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主动公开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信息,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利用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网站、文昌湖环保发布微信以及微博等平台,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受到了广泛好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0

5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

0

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9

0

6

行政强制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4.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安监环保局在政务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区安监环保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保障职责,梳理信息内容,及时公开,定期更新。二是进一步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在继续用好官方网站等传统媒体基础上,更加注重利用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新媒体作用,不断丰富信息公开途径和手段。

6.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监环保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2-28

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2019年度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区安监环保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9年,区安监环保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围绕我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利用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网站、文昌湖环保发布微信以及微博等途径和手段,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受到了广泛好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9年,区安监环保局利用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网站,对业务受理及审批情况进行公示,并向公众公开中央及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环境质量状况通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解除、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文昌湖区小微标准化达标企业名单等等信息供154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区安监环保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区安监环保局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相关申诉案件。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9年度,区安监环保局严格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安监环保局在政务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区安监环保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保障职责,梳理信息内容,及时公开,定期更新。二是进一步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在继续用好官方网站等传统媒体基础上,更加注重利用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新媒体作用,不断丰富信息公开途径和手段。

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04

 

 

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2018年度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区安监环保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区安监环保局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围绕我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利用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网站、文昌湖环保发布微信以及微博等途径和手段,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受到了广泛好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区安监环保局利用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网站,对业务受理及审批情况进行公示,并向公众公开中央及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文昌湖区重点行业企业监测信息、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等信息供92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区安监环保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区安监环保局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相关申诉案件。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度,区安监环保局严格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安监环保局在政务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区安监环保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保障职责,梳理信息内容,及时公开,定期更新。二是进一步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在继续用好官方网站等传统媒体基础上,更加注重利用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新媒体作用,不断丰富信息公开途径和手段。

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