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8-19

   为更好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区城乡建设局工作实际,编制了《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部门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部门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务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四)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其他

主要包括:其他根据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详见《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文昌湖区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站网址为http://www.sdwenchanghu.gov.cn/

● 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自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 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文昌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 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dwenchanghu.gov.cn/)开通有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3.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文昌湖区防汛路1

邮政编码:255318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030016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

                          2024819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30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淄博市周村区萌水镇防汛路1号;邮编:255300;电话:0533-6030016电子邮箱wchcx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建设做出新贡献。

1.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5年,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等情况,及时督促相关科室更新网站信息,保证网站信息质量。

4.平台建设方面。认真做好“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对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保证栏目更新频率。

5.监督保障方面。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监督和救济途径,公开信访、投诉、咨询等联系方式,及时处理相关情况,畅通监督救济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42.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4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面临一些挑战,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相对单一,信息公开的数量有待增加。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深刻认识到持续改进的重要性,并规划出一系列具体措施以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接下来,将采取以下策略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内部培训: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及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建立更为严格的信息更新机制,确保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升公众的参与感和信任度。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局致力于构建一个更加开放、透明、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全面的信息服务,促进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共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7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淄博市周村区萌水镇防汛路1号;邮编:255300;电话:0533-6030016;电子邮箱wchcx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建设做出新贡献。

1.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4年,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等情况,及时督促相关科室更新网站信息,保证网站信息质量。

4.平台建设方面。认真做好“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对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保证栏目更新频率。

5.监督保障方面。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监督和救济途径,公开信访、投诉、咨询等联系方式,及时处理相关情况,畅通监督救济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3.93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0

0

0

0

0

0

1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D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面临一些挑战,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相对单一,信息公开的数量有待增加。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深刻认识到持续改进的重要性,并规划出一系列具体措施以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接下来,将采取以下策略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内部培训: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及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建立更为严格的信息更新机制,确保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升公众的参与感和信任度。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局致力于构建一个更加开放、透明、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全面的信息服务,促进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共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7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公众对社会建设发展的参与度,积极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段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如疑问或意见建议,与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533-6030016,电子邮箱:wchcx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在工委、区管委正确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3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对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保证栏目更新频率。

4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2023年,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等情况,及时督促相关科室更新网站信息,保证网站信息质量。

5监督保障情况。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监督和救济途径,公开信访、投诉、咨询等联系方式,及时处理相关情况,畅通监督救济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信息公开数量偏少等问题

下一步,我将加强内部培训,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8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公众对社会建设发展的参与度,积极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段为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如疑问或意见建议,与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533-6030016,电子邮箱:wchcx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在工委、区管委正确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条,政策法规类4条,“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4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政府会议2条,重大建设项目3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4条,公共资源配置1条,财政信息1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法规4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对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保证栏目更新频率。

(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2022年,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等情况,及时督促相关科室更新网站信息,保证网站信息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监督和救济途径,公开信访、投诉、咨询等联系方式,及时处理相关情况,畅通监督救济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信息公开数量偏少等问题

下一步,我将加强内部培训,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文昌湖区城乡建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要求,结合城乡建设局实际工作,编制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段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如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533-6030016,电子邮箱:wchcx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其中部门主动公开目录1条,机构职能2条,工作动态类信54条,政策类信息51条,“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4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5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对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保证栏目更新频率

(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及时督促相关科室更新网站信息,保证网站信息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明确监督和救济途径,公开信访、投诉、咨询等联系方式,及时处理相关情况,畅通监督救济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区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是还远远未达到上级要求和群众预期,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新媒体专业知识不足,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发挥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面对业务工作任务繁重、需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数量日益增加的现实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效率。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进重点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部门职责,围绕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城市更新、行政审批等领域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及时更新动态。加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方便群众及时了解重要信息和我局工作开展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3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公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城乡建设局实际工作,编制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段为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如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533-6030016,电子邮箱:wchcx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其中26个试点领域公开目录4条,部门主动公开目录2条,工作动态类信54条,领导分工1条,政策类信息12条,更新办事指南26条,“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书面回复申请人,申请人已撤销行政复议

(三)平台建设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对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保证栏目更新频率

(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2020年,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

及时督促相关科室更新网站信息,保证网站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7

1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区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是还远远未达到上级要求和群众预期,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未做到全面覆盖,相关业务工作未与政务公开同部署、同落实;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二是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三是加强业务科室督促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