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
标题: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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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5-18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及基本信息

发布日期: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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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淄博文昌湖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

负责人

殷乐

职务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办公电话

0533-6030016

(传真:0533—6030016)

邮政编码

255318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邮箱

wenchanghuqucxjsj@zb.shandong.cn

办公地址

淄博市周村区萌水镇防汛路1号

网址

http://www.sdwenchanghu.gov.cn

二、机构职能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是隶属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正科级行政单位,承担全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筑市场管理、城建档案等行业管理职能。下设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个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

具体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三)指导城市建设工作,监督实施全区城市建设相关政策。负责制定城建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依法管理和使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组织实施区级投资的城建重点项目以及区管委会安排的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政、园林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协调工作。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城市综合配套费的征收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四)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负责监督执行工业企业内新上房屋建筑工程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含装修、拆除)、构筑物、工业设备基础或基座工程(含拆除)的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

(五)负责监督实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实施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燃气、供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燃气、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对全区燃气、供热企业实行特许经营管理。负责燃气、供热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单位(机构)的资格审核、认定、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标准并监督实施。开展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十)组织协调全区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综合运输,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督责任。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十)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市客运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照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十)组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协调高速公路的布局规划和建设。指导监督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

(十)承担区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区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引航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人防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防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参与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

十八)负责人防指挥所的勘察定点和区级人防指挥所的建设与管理。

十九)负责建筑业、交通运输、房地产业、房产中介、燃气、供热等行业发展与统计工作。

(二十)负责我区邮政业快递监管职能,承担辖区寄递行业、邮政相服务监管辅助工作,负责邮政行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数据统计和申诉处理等辅助工作。

二十一)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三、班子成员及分工

班子成员及分工

姓名

殷乐

职务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工作分工

1、主持城乡建设局、房管局、交通局、人防办、质安站全面工作。

2、负责财务、党建、精神文明创建、干部管理、邮政业快递监管及招商工作

 

姓名

胡顺业

职务

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

 

1、负责全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建筑市场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及建筑工程应急处置、建设行政执法、劳动保障、清欠办工作

2、负责园林建设及管理工作

3、负责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及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4、负责局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姓名

翟兵

职务

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

 

1、负责全局日常行政管理、房地产管理、开发办、住房保障、区重点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及规划设计、村镇建设、城建统计、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人防办工作

2、协助殷乐同志做好财务管理、招商、党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姓名

张岩

职务

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

 

1、负责交通运输、公路相关工作。

2、负责邮政业快递监管工作

3、做好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设机构

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质量安全监督科

(一)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参与拟订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的相关政策并配合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工作。

(三)承担建设工程施工领域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等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四)承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服务工作,指导服务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程序落实等工作。

(五)承担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检测、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监督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

(六)承担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处理及相关督办督查指导服务工作。

二、起重设备科:

(一)贯彻建设工程起重机械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

(二)承担建设工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三、消防与技术服务科: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抽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二)承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检查的现场评定和技术服务工作,调查调解和处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投诉

(三)承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抽查资料收集、整理和档案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消防设计审查行业管理的技术支持工作。

四、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科

(一)承担公共资源交易进场审核等相关工作

(二)承担全区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工程招标投标、有形建筑市场监督管理。

(三)承担对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监督检查,指导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四)承担全区建筑业企业发展的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建筑业行业培训管理工作。

五、清欠保障科

协调处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投诉等清欠工作。

 

 

 

 

 

 

 

 

 

综合科

一)承办建设局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

(二)承办建设局主要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署名文章等起草工作

) 做好有关综合协调工作

(四)承办建设局党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工作会议的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

(五)承办全区城乡建设等工作

(六)做好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负责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交通运输

(一)负责道路和城市客运运输市场监管;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道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根据管理权限,审批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的开业、停业申请,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

(二)负责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的初审工作。

(三)规划和调整汽车维修网点,负责对汽车维修行业、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和汽车、摩托车经营行业进行组织领导,并搞好协调服务。审查办理区域内汽车维修业户、汽车(摩托车)配件经营业户的开业、歇业申请,发放和稽核许可证。负责对违反维修、车辆技术管理和汽车、摩托车配件经营政策、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进行查处。

(四)负责辖区内的运政的监督检查工作,内部管理业务事宜。

 

 

 

 

房地产监管科

(一)负责全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负责编制住房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和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市场相关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行政许可科

(一)负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相关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设计规范。

(三)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公用事业科

(一)负责监督指导实施全区燃气、供热行业的发展政策、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全区燃气、供热行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监督实施全区燃气、供热行业服务标准规范、评价考核标准。

(四)负责氢能在公用事业领域的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镇燃气、供热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村镇科

(一)监督指导村镇建设计划的实施。

(二)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

(三)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

(四)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城建科

(一)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二)组织并指导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

(三)负责制定城建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市级投资的城建重点项目以及市政府安排的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导全市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和环卫设施建设。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政、园林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城市雕塑工作。

(五)参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以及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财务审计

(一)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

(二)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有关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