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
标题: 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关于2023年2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00587186958X/2023-534427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10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

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关于2023年2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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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关于2023年2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1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11-16号窗口

    联系电话:0533-6030028

    电子邮箱:wenchanghuquajhbj@zb.shandong.cn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 

淄文环报告表〔2023〕1号

山东汇成窑炉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新能源石墨箱板技术提升项目

淄文环报告表〔2023〕号-汇诚窑炉.docx

淄文环报告表〔2023〕2号

淄博华冶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2000吨高档火泥线生产线项目

淄文环报告表〔2023〕号-华冶.docx

淄文环报告表〔2023〕3号

山东胜东家具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00万只沙发配件项目

淄文环报告表〔2023〕号-胜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