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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569044075u/2023-None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23-02-17 发布机构: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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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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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文昌湖区萌水镇防汛路1219室;联系电话:6030011,邮箱:wenchanghuqudgwgwh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市、区管委会的重点工作部署,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的规定,持续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工作,聚焦财政信息、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社会救助等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22年,淄博文昌湖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9条;共公开了6次管委会主任会议,公开了会议议定事项并进行了会议解读;制定印发《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明确政策解读范围及内容,规范解读程序,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知晓度公开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11条。利用政民互动栏目,强化疑难问题督办力度,不断拓宽热线服务功能,回应事件数35次。

(二)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扎实做好线下、网上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区管委会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含2021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1件),主要涉及房屋征收方面。因淄博文昌湖区执法主体为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统一规范政务公开答复主体为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动态更新区管委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国家、省政务公开年度要点和市年度工作方案完善目录事项。二是组织开展政府文件网上发布格式规范工作,完成2016年以来130余件文件公开属性认定、主题分类划分、发文机关代字规范等工作。三是持续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创建“扩大有效投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栏目,整合相关信息,集中对外发布,方便百姓查询使用。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检查,督促问题整改。

(五)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指导强化组织领导,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考核体系,对各镇、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同时针对国办、省评估和市级通报反馈问题组织各镇、各部门开展“回头看”,形成工作闭环,确保整改效果。开展业务培训,制定《文昌湖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22年,共开展检查5次,发现问题50余项,督促相关部门立行整改并在考核通报中予以体现2022年,文昌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0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1.9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部门对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不重视,对以管委会、管委会办公室名义的发文,仅仅依靠区政务公开办审核,未从源头上明确。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工作有待加强,部分部门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不高。

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对其进行全面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专业技能。

三是细化完善政务公开通报机制,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区政务公开考核,以通报倒逼提速以督查倒逼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作为淄博市派出机构,无单独办理建议提案职能。

3、创新实践情况: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指导14家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相关栏目信息的指导、核查等工作。

4、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2年,制定印发《2022年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