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文昌湖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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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569044075u/2025-5571915 | 文号: | 淄文昌管字〔2025〕18号 |
| 发文日期: | 2025-12-20 | 发布机构: |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昌湖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全国农业普查每十年开展一次,是全面掌握农业农村发展现状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在此背景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开展成为必然要求。文昌湖区作为淄博市生态文旅与特色农业协同发展的重点区域,辖萌水镇、商家镇,以文昌酥梨、文昌红桃、设施果蔬等为特色产业,为精准把握辖区内“三农”发展实际状况,紧跟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本次农业普查落地实施。
二、决策依据
本次普查工作主要依据国务院、山东省关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法治层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为根本遵循,确保普查依法合规、规范推进。同时立足文昌湖区生态优先、农旅融合、特色种养、城乡统筹发展实际,围绕粮食生产、特色农业、乡村建设、农民生活等区域发展目标,制定符合本区实情的普查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开展此次农业普查,旨在全面摸清文昌湖区“三农”基本家底,精准掌握农村土地流转、特色农业生产规模与结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农文旅融合发展等关键信息。通过普查获取数据,为当地科学制定“三农”相关政策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的完善,推动区域内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农村发展质量,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最终促进文昌湖区农业农村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本次普查构建清晰工作框架,明确普查对象、范围、内容、时间等核心要素。普查对象覆盖辖区农村与城镇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村(居)基层治理单位;行业范围涵盖农林牧渔全链条及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旅融合相关业态;普查内容聚焦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及特色农产品生产、农业新质生产力、乡村建设、农民生活品质等维度。同步成立区级普查专项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上下协同、高效推进的工作格局。
五、组织保障机制
为保障普查顺利推进,文昌湖区组建由区直多部门组成的普查领导小组,压实成员单位责任:财政部门负责经费足额保障,发改部门统筹固定资产投资相关事项,统计与宣传部门牵头宣传动员,自然资源部门提供地理信息与耕地数据支撑,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开展普查登记、数据核验。萌水镇、商家镇充分发挥基层主体作用,动员村(居)委会、网格员、党员志愿者广泛参与,构建区级统筹、镇街主抓、村居落实、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六、经费落实举措
普查经费实行分级负担、专款专用,全额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付。普查所需手持移动终端等设备,在盘活现有设备基础上科学测算需求,购置经费由省、市、区三级财政按比例分担。普查指导员与普查员劳务报酬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合理核定标准、明确拨付时限,坚决杜绝经费下移、报酬拖欠,保障基层普查人员合法权益。
七、数据质量管控
建立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体系,从普查人员培训、清查摸底、现场登记,到数据审核、汇总、验收全链条规范操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漏不错。严格执行数据保密规定,对普查对象身份信息、生产经营数据等敏感资料全程加密管理,严防信息泄露,依法保护普查对象合法权益。
八、技术应用创新
本次普查全面运用现代化调查手段,融合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精准测算粮食播种面积、特色种植地块、设施农业规模。采用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网上直报相结合方式,实现数据实时采集、自动传输、云端审核,大幅提升普查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推动普查工作向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转型。
九、宣传引导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联合宣传部门,统筹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村级公告、入户宣讲等渠道,开展全方位、接地气的宣传动员。深入解读普查政策、普及普查意义,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农户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配合登记,营造人人知晓、户户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为普查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筑牢群众基础。
十、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文昌湖区经济发展局
解读科室:统计科
解读人:袁烁
政策咨询电话:0533-688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