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文昌湖区招聘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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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587186923B/2023-537720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25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区组织人事部 |
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人社字〔2022〕81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经研究决定,拟招聘新增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212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范围和对象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农村低收入人口;
3、农村残疾人;
4、农村大龄人员(40-70周岁);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允许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在岗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是企业股东、监事等;
2、单位在职参保人员;
3、已享受职工养老退休待遇;
4、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
5、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
6、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人员。
注意事项:公职人员或村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镇研究通过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文昌湖区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2023年文昌湖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2023年文昌湖区新增乡村公益性岗位备案表》(附件3,仅公职人员或村干部直系亲属报名时提供)。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7月15日。
3.报名咨询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2023年文昌湖区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告知初审结果。
(二)面试及民主评议
以镇为单位组织村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保面试合格人员具备一定劳动能力,能胜任相应工作岗位。初步确定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后,由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无异议后,由镇汇总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三)公示
民主评议结束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其所在的村或镇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聘用管理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1元/小时),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
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其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及其它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本次招聘由文昌湖区农民工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3-6880029
附件1:2023年文昌湖区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文昌湖区农民工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