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10、失业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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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587186923B/2021-514364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4-04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人社综合服务中心 |
一、事项名称
失业登记
二、设定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2.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3.《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4.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6.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
三、办理条件
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常住的下列人员: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7.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其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无就业经历人员,到常住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四、申请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
五、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件
六、办理地点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水镇北池二路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1-22号窗口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业务咨询电话
0533-688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