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组织人事部
标题: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服务指南
索引号: 11370300587186923B/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06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人社综合服务中心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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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二、服务内容

201310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三、办理依据、办理要求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

(二)办理要求

1.201310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小微企业;

2.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3.与劳动者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4.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四、所需材料

1.财务报表;

2.招用人员名单;

3.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表;

4.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

五、工作流程(服务流程)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自主申请:

1)网上申报。由各区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调取符合条件的企业,并及时告知企业上门审核时间。

2)现场申报。携带相关材料向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窗口提出申请。

(二)受理

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

(三)办理

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资金拨付前须与申请人的社保缴费进行核对,与申报时保持一致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否则将不予以发放。

六、工作地点

    各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七、工作时间及办理时限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是否收费及依据和标准

    否。

九、联系方式

淄博市 3186110

张店区 2868869

淄川区 5280407

博山区 4251654

周村区 6037369

临淄区 7318633

桓台县 8210997

高青县 6981378

沂源县 3252186

高新区 3580551

经开区 7870200

文昌湖区 6880029

十、事项办理、信息公开链接和渠道

网页链接:事项办理链接

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