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23、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 ||
|---|---|---|---|
| 索引号: | 11370300587186923B/2021-514368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3-22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区组织人事部 |
一、政策标准
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享受条件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疫情期间,补贴发放范围遵照《关于印发淄博市应对疫情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41号)执行,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
2.《关于印发淄博市应对疫情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41号)
四、申请材料
毕业证书(系统查询或者个人提供)。
五、基本流程
无形认证。由各区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调取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企业,发放补贴并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对于正在享受补贴政策的用人单位,经核查符合条件的自动接续,继续享受补贴政策。
线上申报。用人单位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线下申报。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窗口提出申请。
六、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咨询电话
0533-6880029
八、办理地点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水镇北池二路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1-22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