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高校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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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587186923B/2021-514367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3-25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人社综合服务中心 |
一、事项名称
高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二、受理单位
文昌湖区人社综合服务中心
一、办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9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
六、申请材料
1.就业报到证;
2.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还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作人员编制计划与财政预算联审单、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七、办事流程
1.省内院校毕业生或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在市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2.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在市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原就业报到证签发部门办理调整手续,然后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情况确认手续。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
0533-6880029
十一、办理地点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水镇北池二路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1-22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