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5、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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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587186923B/2021-514363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人社综合服务中心 |
一、政策内容
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专账资金管理办发>的通知》的通知(淄人社〔2020〕137号)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19〕103)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确有就业创业能力和培训需求且不具有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等群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二、办理条件
参训人员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
三、办理流程
(一)受理单位
文昌湖区人社综合服务中心
(二)申请资料
1.个人申领:培训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下同);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2.参训企业申领或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代领: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身份证;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培训机构提供)。
(三)是否收费:不收费
(四)办理时间:即时办理
(五)咨询方式
四、办理地点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水镇北池二路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1-22号窗口
五、咨询电话
0533-688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