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企业吸纳驻淄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一次性资金支持服务指南 | ||
---|---|---|---|
索引号: | 11370300587186923B/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区组织人事部 |
企业吸纳驻淄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一次性资金支持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企业吸纳驻淄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一次性资金支持
二、服务内容
驻淄高校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在2019年11月21日《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下发后初次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全职工作满1年,每吸纳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5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资金支持。
三、办理依据、办理要求
(一)办理依据
《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淄博市企业吸纳驻淄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一次性资金支持实施细则》。
(二)办理要求
驻淄高校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备学历学位证书),到我市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淄企业以及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劳务派遣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在2019年11月21日《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下发后初次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全职工作满1年。
四、所需材料
无
五、工作流程(服务流程)
无形认证。每月协调省厅信息中心,提取当月新增就业登记人员,与社保、合同备案信息进行比对。符合条件人员,登录淄博市人次综合服务平台确认补充信息。工作人员对毕业生确认补充的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指定亲属社保卡。
六、工作地点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水镇北池2路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21-22号综合受理窗口
七、工作时间及办理时限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八、是否收费及依据和标准
无
九、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33-6880029
承办机构: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及科室:淄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水镇北池2路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21-22号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533-688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