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送达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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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587186923B/2025-551559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4-27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区组织人事部 |
淄博萌山牧业有限公司:
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依法向您追偿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我中心已制作了《责令限期还款通知书》,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您公告送达。请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淄博市文昌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领取《责令限期还款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周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科室:工伤保险科
联系电话:0533-6880198
联系地址:淄博市文昌湖政务中心
文昌湖区人社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