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2、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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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587186923B/2021-514367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3-23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人社综合服务中心 |
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
一、事项名称
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
二、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
三、办理条件
对在毕业年度有求职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有残疾人证的及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含市属中专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其中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及有残疾人证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符合条件的市属中专毕业生向所在学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后,将名单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省属以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业务咨询电话
0533-6880029
七、办理地点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水镇北池二路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1-22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