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0)整治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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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5739040588/2018-152477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8-10-26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根据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及强化推进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60)己整改完成,拟予以销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60):全省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缺口超过1.5万吨/日,80个生活垃圾填埋场中,超负荷运行的48个;37个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能力不足,目前全省垃圾渗滤液暂存量约255万吨,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二)整改完成情况
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周村昌昊汽车维修服务部签订《垃圾渗滤液及污水清运协议书》,与淄博沃特水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垃圾渗滤液处理协议书》。由周村昌昊汽车维修服务部对两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所产生的垃圾渗滤液以及污水进行清 运,送至淄博沃特水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处理,确保对垃圾渗滤液的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2.由区财政补贴,两镇生活垃圾实行“村收、镇运、区处理”的模式,统一运送至淄博绿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
(三)整改验收情况
2018年10月24日,文昌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的方式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60项进行了验收。
经研究认为,文昌湖区2个垃圾中转站垃圾的渗滤液收集、运输及时,渗滤液得到规范处理。全区生活垃圾转运及时,基本实现日产日清,垃圾全部实现焚烧处理,同意通过验收。
对以上整改情况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文昌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情况的,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1日
联系地址: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33—6030021 电子邮箱:zonghezhifaju@163.com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