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昌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公开清单 |
| 序号 |
时间 |
执法机关 |
执法对象 |
执法类别 |
执法结论 |
案件编号 |
处罚依据 |
| 1 |
2020年2月21日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薛某涛 |
水务水资源 |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 |
ZWCZ(XZ)[2020]SS0001 |
薛某涛在萌山水库内违法捕鱼违反了《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款之规定,依据《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十款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 |
| 2 |
2020年2月21日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刘某 |
水务水资源 |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元 |
ZWCZ(XZ)[2020]SS0002 |
刘某在萌山水库内违法捕鱼违反了《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款之规定,依据《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十款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元 |
| 3 |
2020年2月21日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韩某 |
水务水资源 |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元 |
ZWCZ(XZ)[2020]SS0003 |
韩某在萌山水库内违法捕鱼违反了《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款之规定,依据《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十款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元 |
| 4 |
2020年2月21日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刘某国 |
水务水资源 |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 |
ZWCZ(XZ)[2020]SS0004 |
刘某国在萌山水库内违法捕鱼违反了《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款之规定,依据《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十款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 |
| 5 |
2020年2月21日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薛某 |
水务水资源 |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元 |
ZWCZ(XZ)[2020]SS0005 |
薛某在萌山水库内违法捕鱼违反了《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款之规定,依据《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十款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