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索引号: 11370300MB28552058/2022-526657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21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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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

二、设定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

(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四)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四、申请材料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填写《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因合作社(联合社)企业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提交变更后合作社(联合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变更负责人的,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负责人的免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信息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分支机构隶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在申请书中签署确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信息)。负责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业务范围的,变更后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变更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件

六、办理地点

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水镇北池2路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大厅11-16号综合受理窗口

七、办理机构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业务咨询电话

0533-6881315

十一、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