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备案办事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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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52058/2022-526657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21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备案
二、设定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修改章程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当自做出修改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三、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四、申请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章程备案,提交修改后的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署);关于修改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的决议、决定。
◆成员变动备案,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及新增成员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五、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件
六、办理地点
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水镇北池2路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大厅11-16号综合受理窗口
七、办理机构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业务咨询电话
0533-6881315
十一、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