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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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6MB2352480D/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4-17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
根据市乡村振兴局通知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及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家庭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
二、补助程序
(一)摸底调查。由镇乡村振兴部门组织各村对有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全部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及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家庭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在校生名单,做好台账管理,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资质审核。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在校学生,镇乡村振兴部门负责通知学生本人按照《申请补助表模板》要求提出申请,并提供《在校生证明模板》等学籍证明材料,以镇为单位对学生资质进行审核并汇总,资格审核后确定拟补助名单。
(三)信息公示。拟补助学生资质经镇乡村振兴部门初步审核后将拟补助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困难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期不少于10天。村公示现场拍摄照片,镇乡村振兴部门留存。公示结束后,由区乡村振兴部门对全区拟补助学生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0天。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由区乡村振兴部门负责核实。
(四)补助发放。公告无异议后,区乡村振兴部门将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折)通”按照每生每学期1500元的标准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三、相关要求
各镇要高度重视,特别是对新纳入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同时要进一步核实2021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学生信息,确保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发放到位,确保应补尽补,不漏一人。各镇要把握时间节点,抢抓工作主动,压茬推进,务必于2022年5月中旬前完成各项工作。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