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标题: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 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0MB2817364D/2026-556642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30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 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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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

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淄博市文昌湖区北池二路政务中心三楼;邮编:255318;联系电话:0533-6030086;电子邮箱:wenchanghuquly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建设做出新贡献。

1.主动公开方面。做好法定基础内容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机构设置、部门职能、领导人职务等基本信息,及时发布政府工作报告的任务分解和执行进展情况,在区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部门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财政预算、决算详细信息,按类别、具体名目、情况说明等部分公示详细信息;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等途径信息,公开本机关服务指南,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等内容。

2025年,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对全面从严治党、节假日旅游安全、景点服务、文化惠民、安全生产、文旅信息等及时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可通过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文昌湖文旅”等渠道查询。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5年,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遵循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5年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公文审核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信息审查,并对信息属性进行分类,经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才进行公开,重点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再进行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做到依据总框架精准公开,专项专报、专版专发,保障信息公开易读性工作持续推进。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维护,未出现安全、泄密事故等问题,未出现内容不更新、睡眠等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机构,形成由党支部统一领导,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效性,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够强,对公开信息内容把握不到位。二是业务科室与信息公开责任科室的信息不对等导致无法及时、准确的对业务部门的工作过程、工作结果进行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性。

针对以上问题,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下一步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及时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是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梳理信息内容,及时公开,定期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