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7-19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规定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文化旅游工作实际,本单位编制《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区管委会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规划指导全区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等事业发展,管理全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等。

  (四)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区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sdwenchanghu.gov.cn/。  

  ● 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区管委会及区管委会工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区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区政府网站http://www.sdwenchanghu.gov.cn/政务公开栏目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单位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单位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综合科

  办公地址: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邮政编码:255318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030086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机关: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电话:0533-6030086,地址: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邮编:255318,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文昌湖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文昌湖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533-6030160,地址:文昌湖区管委会,邮编:255318,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华兴大厦),邮编:250011,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或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机关:周村区人民法院,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5号,电话:0533-6165607,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附件:1.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 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7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淄博市文昌湖区北池二路政务中心三楼;邮编:255318;联系电话:0533-6030086;电子邮箱:wenchanghuquly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单位宣传栏等为载体,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需求,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对全面从严治党、节假日旅游安全、景点服务、文化惠民、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干部任免、财经信息等及时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可通过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文昌湖文旅”等渠道查询。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单位按照要求积极畅通在线渠道和信函渠道建设,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单位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相关申诉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够强,对公开信息内容把握不到位。二是业务科室与信息公开责任科室的信息不对等导致无法及时、准确的对业务部门的工作过程、工作结果进行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性。

针对以上问题,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下一步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及时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是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梳理信息内容,及时公开,定期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 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8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

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文件要求,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淄博市文昌湖区北池二路政务中心三楼;邮编:255318;联系电话:0533-6030086;电子邮箱:wenchanghuquly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单位宣传栏等为载体,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2022年,收到依申请公开需求,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对全面从严治党、节假日旅游安全、景点服务、文化惠民、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干部任免、财经信息等及时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可通过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文昌湖文旅”等渠道查询。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单位按照要求积极畅通在线渠道和信函渠道建设,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单位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相关申诉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够强,对公开信息内容把握不到位。二是业务科室与信息公开责任科室的信息不对等导致无法及时、准确的对业务部门的工作过程、工作结果进行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性。

针对以上问题,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下一步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及时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是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梳理信息内容,及时公开,定期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0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围绕单位工作职能以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为载体,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条,对全面从严治党、省级旅游度假区达标建设、节假日旅游安全、景点服务、文旅宣传、干部任免、财经信息等及时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可通过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文昌湖文旅”等渠道查询。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单位按照要求积极畅通在线渠道和信函渠道建设,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单位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相关申诉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发布信息数量较少,涵盖领域还不够广,质量还需提高。二是公开内容不规范,部分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失去了公开的意义。

针对以上问题,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下一步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梳理信息内容,及时公开,定期更新。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文昌湖区旅游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文昌湖区旅游局2020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淄博人民政府办公《关于编制和公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区旅游局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旅游局按照区工委、管委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围绕旅游局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以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新闻媒体为载体,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于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对文化惠民演出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旅行社、A级景区、农业旅游示范点等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公布。通过区官方网站公开发布部门动态信息15条,微信发布信息195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可通过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文昌湖文旅”等渠道查询。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旅游局按照要求,积极畅通在线渠道和信函渠道建设,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旅游局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相关申诉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三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区旅游局下一步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梳理信息内容,及时公开,定期更新。二是进一步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在继续用好报纸、电视、广播、官方网站等传统媒体基础上,更加注重利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新媒体作用,不断丰富信息公开途径和手段。三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附件:

文昌湖区旅游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文昌湖区旅游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2-18

 

文昌湖区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9年,旅游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围绕旅游局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以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新闻媒体为载体,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06条,对文化惠民演出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旅行社、A级景区、农业旅游示范点等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公布。其中,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官方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3条,微信公开信息73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可通过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文昌湖文旅”等渠道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旅游局按照要求,积极畅通在线渠道和信函渠道建设,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情况

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制定的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并对政策进行解读。就市民和游客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互动。认真做好投诉监督答复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旅游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旅游局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相关申诉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9年度,旅游局严格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三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梳理信息内容,及时公开,定期更新。二是进一步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在继续用好报纸、电视、广播、官方网站等传统媒体基础上,更加注重利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新媒体作用,不断丰富信息公开途径和手段。三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文昌湖区旅游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文昌湖区旅游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04

 

文昌湖区旅游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旅游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旅游局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围绕旅游局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利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以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和手段,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受到了广泛好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工作同时推进,对旅行社A级景区、农业旅游示范点等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公布。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旅游局按照要求,积极畅通在线渠道和信函渠道建设,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情况

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制定的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并对政策进行解读。就市民和游客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互动。认真做好投诉监督答复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旅游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旅游局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相关申诉案件。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度,旅游局严格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旅游局在政务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旅游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梳理信息内容,及时公开,定期更新。二是进一步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在继续用好报纸、电视、广播、官方网站等传统媒体基础上,更加注重利用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新媒体作用,不断丰富信息公开途径和手段。三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对游客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和解决,更好地推进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文昌湖区旅游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