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标题: 文昌湖区旅游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0MB2817364D/201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1-04 发布机构: 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局

文昌湖区旅游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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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湖区旅游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旅游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旅游局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围绕旅游局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利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以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和手段,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受到了广泛好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工作同时推进,对旅行社A级景区、农业旅游示范点等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公布。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旅游局按照要求,积极畅通在线渠道和信函渠道建设,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情况

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制定的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并对政策进行解读。就市民和游客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互动。认真做好投诉监督答复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旅游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旅游局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相关申诉案件。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度,旅游局严格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旅游局在政务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旅游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梳理信息内容,及时公开,定期更新。二是进一步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在继续用好报纸、电视、广播、官方网站等传统媒体基础上,更加注重利用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新媒体作用,不断丰富信息公开途径和手段。三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对游客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和解决,更好地推进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文昌湖区旅游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