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昌湖区经济发展局“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指引 | ||
---|---|---|---|
索引号: | 11370300587186982E/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9-08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区经济发展局 |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强化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和社会监督,逐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规范监管行为,优化监管服务,着力解决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基本要求
1、依法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2、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对不同类型的检查对象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式,减轻企业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3、公开透明。公开监管的事项、程序、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二、抽查实施
(一)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区经济发展局每年制订并公布抽查年度计划,依据抽查计划明确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间等内容。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抽查计划制定完成后,依托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的随机摇号程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按照预定的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一经锁定不可更改。
(三)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各有关科室针对任务要求调配好执法力量,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已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可更换(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根据检查对象情况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五)公示检查结果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及时做好《抽查检查记录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时间、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对检查对象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检查档案应当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检查结果需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检查结果公开后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改。
如抽查中发现违法行为,需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文昌湖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