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关于印发《文昌湖区财政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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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587191319E/2025-552945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6-30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区财政局 |
各科室:
为做好2025年度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研究,制定了《文昌湖区财政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组织,统筹推进
(一)各科室在发起检查前,要下发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要及时送预算科(兼财政监督职能)备案,并以此作为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发起检查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检查方式相近的检查任务,要视情统筹组织系统内联合抽查,减少多头部署、多头检查。对省、市级统一发起的任务,原则上不再另行组织开展相同的抽查任务。
(二)对未列入《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任务,或已经列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取消的抽查任务,经局办公室同志批准后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抽查计划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公示系统(山东)同步公示。
二、分类施策,差异监管
(一)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部根据信用风险分类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提升双随机抽查靶向性和精准性。
(二)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推进对“四新企业”的包容审慎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认定中,实际住所(经营场所)与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不一致但能够联系到的,以责令改正方式限期变更登记,在期限内改正的,抽查结果不认定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三)根据监管实际情况,对“四新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能够通过书面检查、信息化报送、电子设备检测、大数据监测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实现的,可以不采用现场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中要积极利用其他政府部门检查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切实压减现场检查,减少对企业的打扰。同时,要确保关心关爱企业家免检免扰制度和对认定的新经济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四)依托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若抽取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五)贯彻落实“全省涉企行政检查一张网”建设要求,入企双随机检查实行“事前备案、事中记录、事后回头看”扫码检查模式,实现检查全过程“透明化、可视化、数字化”。
三、加强督导,落实到位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推进。
(二)各科室开展执法检查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执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明确。
附件:《文昌湖区财政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5年6月26日
文昌湖区财政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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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 类别 |
抽查 事项 |
检查 对象 |
事项 类别 |
抽查比例 及频次 |
预估抽 查对象 |
预估抽查对象风险等级 |
检查 时间 |
检查 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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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财会监督 |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
区行政事业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1%,抽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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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低风险 |
6月--9月 |
区财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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