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通知》的通知发文机关
文昌湖区财政局
发文字号
淄文昌财〔2023〕21号
索引号
11370300587191319E/2023-5354448
成文日期
2023-04-23
发文日期
2023-04-2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有效性
有效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通知》的通知
淄文昌财〔2023〕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各部门,萌山水库管理中心:
新修订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以下简称《规则》)已于2023年1月28日正式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将淄博市财政局转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行政单位根据《规则》的规定,做好政策衔接,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3年4月23日
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通知》的通知.docx
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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