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我区主干道路设置限高架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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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587186974K/2019-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11-30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 |
为维护我区主干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规范我区主干道路重型、中型货运车辆通行秩序,预防减少重型、中型货运车辆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经文昌湖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决定在我区防汛路、姜萌路、环湖东路、旅游路、正阳西路、文昌大道、正阳路等七处道路设置限高架8处(限高范围可调,调节范围2.8米-5米,防汛路及旅游路限高架调节范围2.8米-4.5米),限高架的调节由文昌湖区交警大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节。请广大重型、中型货运车辆驾驶人和车主选择合适路线绕行,确保通行安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高架具体设置位置
(一)防汛路与S102路口交叉口南侧;(二)姜萌路跨铁路桥南侧;(三)姜萌路与S102路口南侧;(四)环湖东路与胶王路路口北侧;(五)旅游路跨高速路桥南侧;(六)正阳西路与胶王路路口北侧;(七)文昌大道与庆淄路路口西侧;(八)正阳路与S102路口南侧;
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11月30日。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