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办公室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通知

淄文昌管办发〔20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各部门,淄博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各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促进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田长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和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文昌湖区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构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区、镇、村”三级“田长制”管理体系,实现保护责任全覆盖,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区耕地保护管理水平,确保全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严保严管。以坚守耕地红线为目标,已经确定的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便占用。

       2. 坚持属地管理。按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落实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实行属地管理,落实保护目标,夯实保护责任。

       3. 坚持统筹协同。充分调动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主观能动性,激励约束并举,完善监管评价制度,各相关部门、各级田长加强协同,形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合力。

      三、目标任务

      准确把握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创新耕地保护管理方式,构建以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完善管理、建设、激励多措并举的耕地保护新机制。

      全面建立和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现每块耕地有田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的管理模式,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质量不降。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2月28日之前完成)。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的通知》,做好宣传动员,全面深入宣传实施“田长制”的重大意义,部署工作开展。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区、镇、村三级田长确定到人,明确各级田长工作职责,建立各级工作制度,将“田长制”名单在报纸和政府网站公示,设立标志牌、公示栏,全面开展以“田长制”为主要责任形式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第三阶段:落实验收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

整理完善各级档案材料,履行各级田长职责,开展巡查,更新保护标志。对工作开展好的镇要认真总结经验,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或敷衍了事的镇通报批评。准备迎接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检查验收。

五、“田长”设置及职责

(一)“田长”设置

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设置农田网格,建立以村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以行政村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网格基本单元,设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级、二级、三级田长。

一级田长:区管委会主任

二级田长:各镇人民政府镇长

三级田长:村主要负责人

(二)一级田长、二级田长和三级田长职责

一级田长职责:对全区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负总责。1. 制定实施办法、综合评价办法及相关制度,研究部署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指导、协调、督促二级田长做好相关工作。2. 及时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重大问题。3. 落实本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开展耕地保护工作自查。4. 定期召集二级田长开会部署安排相关工作。5. 每年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本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及“田长制”开展情况。6. 对下一级田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价。

二级田长职责:对所辖镇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1. 研究部署辖区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三级田长做好相关工作。2. 及时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重大问题。3. 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开展耕地保护工作自查。4. 负责组织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政策。5.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6. 配合做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整改工作,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7. 召集三级田长开会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开展三级田长业务培训。8. 每年2次(6月底、12月底)向区管委会报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及“田长制”开展情况。9. 对下一级田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价。

三级田长职责:对村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1. 负责对责任区域内地块的日常监管,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向上一级田长报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房、挖沙、取土、建厂、建窑、堆放固体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等破坏耕地行为,同时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涉及农村宅基地的,报告区农业部门)。2. 负责对村内土地承包、经营者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3. 负责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的保护工作。4. 负责对补充耕地做好土地划分、发包、租赁,确保承包人(单位)或租赁人(单位)进行耕种,杜绝破坏、撂荒、改变种植结构等现象的发生。5. 向二级田长报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检查,做好记录。6. 自觉接受上级田长的监督检查。

各镇可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分片确定二级、三级网格员,协助二级、三级田长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逐级负责机制。实行各级田长责任制,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夯实任务。各镇要在本辖区抓点示范,迅速推动工作开展。

(二)建立资金保障机制。按照市级方案要求,将“田长制”工作开展所需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符合《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的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推荐申报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耕地保护激励奖励资金主要按有关规定专项用于耕地保护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与修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地力培肥、耕地保护管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修复等。

(三)建立群众参与机制。各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话、电视、网络、公众号等新旧媒体平台,紧紧围绕“田长制”工作重点,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政策,引导群众准确理解和正确对待耕地保护工作,并积极关注参与,增强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区域设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牌,每个行政村印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图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张贴公示,标明保护范围、镇村田长(网格员)及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良好局面。

(四)建立综合评价机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地方事业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要对“田长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推荐申报耕地保护激励乡镇的重要依据。各镇也要开展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于工作尽职尽责,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田长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价结果不合格、履职不力的田长给予约谈问责。

《文昌湖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土地保护协会制度实施意见》(淄文昌管办发〔2018〕10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2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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