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
标题: 2024年3月26日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587186958X/2024-543797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6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

2024年3月26日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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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6日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26日-20244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11-16号窗口

联系电话:0533-6030028

电子邮箱:wenchanghuquajhbj@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年产45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内衬油管技改提升项目

萌水镇西衣工业园(246省道西)(萌水镇智能制造产业片区)

淄博众诚功能母粒有限公司

山东理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项目的主体工程为生产车间1座。本项目工艺主要为将聚乙烯粉末经投料混合、加热挤出、真空定型、冷却、牵引切割后即为成品(切割边角料进入破碎机内破碎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年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内衬油管450吨。

(一)项目运营期废水为软水制备排污水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废水不得外排。

(二)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投料混合、边角料破碎产生的颗粒物和加热挤出、真空定型工序产生的VOCs。投料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边角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加热挤出、真空定型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控制区限值;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三)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音先进设备,对高噪音设备要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妥善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回用生产;废布袋收集外卖。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不饱和聚酯树脂包装桶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由厂家回收处理。项目所有固废不得随意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