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
标题: 2023年12月5日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587186958X/2023-542895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05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

2023年12月5日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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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5日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25日-202312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11-16号窗口

联系电话:0533-6030028

电子邮箱:wenchanghuquajhbj@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年产12000 吨内衬料、绝缘胶泥、多用途修补料建设项目

商家镇武家村西(商家镇冶头工业片区)

淄博达然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英威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项目的主体工程为生产车间1层、仓库1间。生产工艺主要为将外购骨料、石英砂、碳化硅、棕刚玉、锻焦等原料经输送、混合、包装后即为成品。年产内衬料11700吨、中频炉线圈胶泥100吨、多功能修补料200吨。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沤肥,不得外排。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提升、混合、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管道输送,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沿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音先进设备,对高噪音设备要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妥善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外卖;收集尘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所有固废不得随意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