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
标题: 2023年7月28日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587186958X/2023-538336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8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

2023年7月28日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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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8日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8日-20238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11-16号窗口

联系电话:0533-6030028

电子邮箱:wenchanghuquajhbj@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年产10000吨合金钢铸件项目工艺技术改造和环保治理提升项目

萌水镇中心大街286号(萌水镇新材料产业片区)

山东大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腾辉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6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项目的主体工程为生产车间3座、实验室2间。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新增加1台热处理炉。技改后生产工艺主要为将石英砂、树脂、固化剂等经造型,熔炼、浇注、落砂(废砂经破碎、筛分再生回用)、热处理、抛丸、打磨、机械加工、检验后即为成品。技改项目不增加产能,技改后全厂年产大型船舶配件10000吨。

(一)项目在施工阶段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建筑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阶段废气主要为建筑扬尘、交通扬尘。应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100%标准要求,即场地围档率、物料及裸露土地蓬盖率、路面硬化率、渣土密闭运输率、进出车辆冲洗率、工地湿法作业率均达100%。加强燃油动力机械及车辆管理,定期检查和维修,保持工况良好,减少尾气排放,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阶段噪声应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防止扰民。施工阶段产生的土石方回填,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二)技改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水损耗后定期补充不得外排,车间洒水降尘用水全部损耗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沿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淄博文昌湖沃特污水处理厂。

(三)技改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熔炼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浇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9排放;落砂、废砂再生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热处理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原有两台热处理炉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5排放,新上热处理炉废气通过DA010排放;抛丸、打磨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1排放。造型工序混砂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加工产生的颗粒物经自然沉降、车间遮挡后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有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音先进设备,对高噪音设备要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弃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妥善处置。炉渣、废砂、废钢丸、焊渣、除尘器收尘、边角料收集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应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所有固废不得随意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