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
标题: 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260204)销号情况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587186958X/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01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

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260204)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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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260204)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通知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260204)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

举报人称自己承包的萌一村土地用村里多眼水井浇灌后导致农作物大面积受害现象,多次向村委和有关部门反映未收到任何答复。

二、整改目标

核查线索,保障群众灌溉用水安全。

三、整改措施

1.区安监环保局聘请第三方检测单位对9眼水井进行取样检测,10月20日前出具检测报告。

2.区地方事业局聘请第三方机构于2022年3月前完成萌一村400亩种植用地土壤污染调查。

3.文昌湖区责成萌水镇人民政府、淄博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区安监环保局、区地方事业局深入分析问题,密切关注群众反映问题,及时作出回复。

四、整改完成情况

经检测,该处水质普遍存在溶解性总固体超标,与区域地下水情况一致,区地方事业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了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相关标准。按照调查结果,区调查小组已当面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并做出解释说明。为进一步增加群众满意度,区水利部门积极争取资金,修建以水库为水源的灌溉管道,为群众农业生产提供进一步便利,目前灌溉管道已修建完毕,群众农业生产可以正常用水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