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区河湖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的公告发文机关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无〔无〕无号
索引号
11370300569044075u/2020-None
统一编号
WCHDR-2020-0010001
成文日期
2020-06-23
发文日期
2020-06-23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政府
有效性
有效
WCHDR-2020-0010001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全区河湖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的公告
为加强我区河湖规范管理,维护河湖健康稳定,保障行洪安全,保护河流自然生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山东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全区河湖采砂禁采区与禁采期予以公告。
一、禁采区
禁止采砂的河湖为: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区域内的所有河湖。包括:范阳河、白泥河、焕然河、汇龙河、萌山水库、碾子山水库等。禁采范围为上述河湖的管理范围。
二、禁采期
全年。
三、禁采区和禁采期内禁止的行为
为确保我区河道行洪及水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禁采区和禁采期内从事采砂、采石、取土等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公告有效期自2020年6月23日起,至2025年6月22日止。
特此公告。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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