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文昌湖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

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文昌管发〔2021〕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各部门,萌山水库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构建科学、规范、信息一体化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体系,实现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按照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经区管委会同意,决定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138号)以及省财政厅《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省部署实施工作方案》(鲁财办发〔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文昌湖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昌湖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开展“落实突破年”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改革的重要性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是建立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关键性举措。实施支付电子化管理,有利于构建资金安全“防护网”,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有利于打破预算执行时间和空间限制,更好地发挥财政服务效能;有利于加强国库业务标准化管理,为预算执行数据信息化收集汇总奠定基础。

三、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突出主体,明确职责。根据《预算法》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坚持“三不改变”和“一改变”,即不改变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只改变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

(二)规范操作,高效快捷。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构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现各项财政资金支付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做到“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依托信息化技术,变“有纸化”为“无纸化”,实现申报计划、资金支付的网络化传递,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

(三)协调配合,全面实施。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需要各参与方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严格按照时间表,区本级及乡镇同步实施运行。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按照规范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推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制度。预算单位在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单位资金支付情况。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并在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开设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

(二)调整资金支付方式。按照“支出预算控制支出指标、支出指标控制资金支付”的运行机制,各预算单位在资金支付时,需在年初部门预算经批复下达形成预算指标后,按照确定的资金用途,提报用款计划,填制电子支付凭证并发送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使用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支付。改变了现行预算单位多层设置账户、逐级转拨资金的分散支付方式。

(三)应用单位会计核算模块。单位会计核算模块的应用是打通预算管理一体化“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明年起,各预算单位全部使用单位会计核算模块开展会计核算业务,通过电子支付凭证自动生成单位会计凭证并登记入账,实现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全流程和全过程电子化管理,全面提升单位会计核算规范性、数据准确性、信息一致性,为高效编制政府部门决算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加快形成预算管理一体化闭环提供有效支撑。

(四)强化预算单位财务主体责任。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范以及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建设等要求,调整优化本单位资金支付、会计核算等业务流程,全面履行本单位会计核算职责,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财务主体责任,增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觉性。

五、改革的配套措施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是对财政资金账户设置和支付方式的重大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切实做好各项配套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一)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坚持“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盘子”,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编制全口径收入预算,将政府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总额控制”的原则编制部门支出预算。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加强预算管理各项制度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

(二)开设零余额账户。开设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零余额专用存款账户。根据目前我区实际情况,为保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顺利实施,改革初期设置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各预算单位对原已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清理后仅保留一个存款账户,其余账户予以撤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社保基金专户以及党费、工会专用存款账户不在清理范围)。账户清理完毕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经审批同意并经人民银行核准,账户性质变更为基本存款账户。保留的存款账户性质变更为一般存款账户,用于核算与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的往来款项等资金。

各预算单位不得违规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或本部门其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

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条件需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预算单位范围,由财政部门根据改革进程确定。

(三)明确各参与方职责。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涉及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具体职责为: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和监督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实施;处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管理和监督零余额账户;组织协调预算执行、资金支付、财政决算中的重大事项;协调人民银行对零余额账户核准备案。

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要按照有关规定,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开立零余额账户;便捷、高效、安全办理资金支付、清算业务;妥善保管各种单据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及时向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和预算单位反馈财政支付信息;接受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的管理监督。

预算单位负责编制本部门(单位)用款计划、提报支付申请等资金支付相关工作;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接受财政部门对本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资金申请与拨付和账户设立等情况的监督管理等。

六、改革的实施步骤

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推进时间安排,2021年12月底前必须完成集中支付系统搭建。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1年12月15日前

完成零余额账户开设。

(二)2021年12月20日前

根据零余额账户开设情况,同步进行预算执行模块生产环境的搭建和配置。对各预算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具备条件的进行业务测试。

(三)2022年1月以后

预算批复与调整调剂、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模块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业务全贯通。

七、改革的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既是省、市预算一体化改革的统一要求,也是规范和理顺部门职能关系,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客观需要。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区管委会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力推动改革顺利实施。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预算单位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方面要认真做好账务核对、往来款项清理和对账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另一方面要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合理整合人力资源,做到制衡有约、高效安全。

(三)严肃工作纪律。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转移、核销银行账户资金余额,不得借清理规范工作之机突击花钱或违规转移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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