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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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569044075u/2023-533831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09 | 发布机构: |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事项办理场所 |
联系方式 |
示范文本 |
办事流程 |
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
办理时限 |
监督方式 |
救济渠道 |
行政执法流程图 |
萌水镇兴萌路3号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33-6882331 |
无 |
受理-审批-办结 |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
0 |
网络、现场 |
行政复议:山东省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周村区人民法院 |
受理-审批-办结 |
萌水镇兴萌路3号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6882365 |
除由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山东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山东鲁能电力焊接培训中心、济南军区锅炉技术培训中心、山东省警官培训学院、济南市安培职业培训学校、济南铁路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委员会等考试机构考核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及除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带压密封、氧舱维护、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客运索道作业及管理、大型游乐设施安装作业及管理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之外的受理、审查、审批由市局负责。 |
按照山东质监行政许可审批管理系统,申请单位(考试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一)许可审查 1、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上级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2、作出予以受理、不予受理、要求补正处理的审查意见; 3、依照审核岗位人员的决定和理由及决定岗位人员的意见或决定,按照要求重新审查申请材料。 (二)许可审核 1、对审查岗位人员发来的申请材料进行重点审核,在重点审核的基础上,对审查岗位人员提出的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建议是否正确给予判断; 2、同意审查岗位意见的,审核岗位人员报请决定岗位人员审批,不同意审查岗位意见的,审核岗位人员将申请材料退给审查岗位人员并说明理由。 (三)许可决定 对审核结果把关,重点对审查、审核岗位的意见进行审查,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
申请人登录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https://zwfw.sd.gov.cn/JIS/front/login.do?uuid=DffEgRiRtsjg),填报申请书,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Z6001-2013)第十五条 (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见附件A,2份); (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 三)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3张); ( 四)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2份); ( 五)健康证明(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时,由医院出具本年度的体检报告,1份); (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证明(符合考核大纲规定的课时,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1份); ( 七)实习证明(符合考核大纲要求,与申请项目一致,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1份)。 |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培训、考试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的期限内)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培训、考试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的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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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诉事项 1.投诉受理:市质监局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负责对市质监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举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二)投诉渠道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2306897 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电话:2779369 |
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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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服务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