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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卫生健康系统公费医学生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0 17:42:33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淄博市卫健委定向淄博2024届公费医学毕业生统一选岗结果公告要求,现将2024年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卫生健康系统公费医学生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员   

2024年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卫生健康系统公费医学生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附件1)中的人员全部进入本次体检考察。

二、体检工作的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交通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约450/人,请应聘人员自带现金,多退少补。

(二)体检时间、地点

1.时间:2024712日(星期)上午8:00

2.地点:周村区市民之家北门旗杆处集合新建东路228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基本信息表贴本人近期寸免冠照片一张,在体检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地方事业局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报到时须上交各类电子通讯工具,体检过程中对违反规定携带、使用通讯工具透露个人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服从安排,集中行动,擅自离队者作放弃体检处理。严禁应聘人员家长、亲属、朋友等陪同前往体检医院,不得与体检人员接触,一经发现,视情况处理

6.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公费医学毕业生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考察人员需在体检当天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2024年山东省公费医学生(定向淄博)岗位选择确认单学信网上查询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2.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开通线上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可线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彩印)。

3.考察材料(附件4),具体填写要求见考察表填写说明(附件5  

以上证书、证明材料放到档案袋里,并在档案袋封面写好岗位、姓名。

以上材料须全部为原件,其中,考察表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最晚2024726日下午4:00前交至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地方事业局(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其他材料须于2024712日(体检当日)集合时提交。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山东省公费医学生(定向淄博)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等执行。

    咨询电话: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 0533-6880021


         附件1:2024年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卫生健康系统公费医学生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须知.docx
         附件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4:2024年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招考聘用人员考察表.doc
         附件5:考察表填写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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