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确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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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46707/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2-12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一、适用范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农村村民
二、受理条件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资料;
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资料;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原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2、领证。
四、收费依据
工本费:10元/件。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办理部门
文昌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533-688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