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标题: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机构职能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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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4-03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机构职能及基本信息

发布日期: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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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

 

机构职能及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机构

名称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

负责人

程飞龙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

电话、传真

05336881011

(传真:0533—6881011)

邮政

编码

255318

办公

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邮箱

wenchanghuqugtfj@zb.shandong.cn

办公

地址

淄博市文昌湖区中心大街一甲一

网址

 

二、机构职能 

具体职责为:

(一)依法履行辖区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国家、省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三)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权限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土地储备等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落实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负责自然资源市场和城乡建设用地供应监管。

 

(六)负责建立辖区内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对已批项目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统筹辖区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已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林业、湿地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落实国家、省、市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落实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责任目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辖区内地质工作。协助管理地质勘查行业。监督地质勘查规划执行情况。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辖区内地质资料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以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依法进行矿业权管理。负责辖区内规划矿区管理。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组织辖区内造林绿化工作。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辖区内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内荒漠化防治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内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林地管理。监督管理辖区内退耕还林工作。负责辖区内草原(地)、湿地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辖区内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照程序报批。负责辖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辖区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及疫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者采集、驯养繁殖或者培植、经营利用。按照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十五)负责推进辖区内林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落实林权制度、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内林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辖区内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监督管理辖区内林木种苗、花卉、草种质量。监督管理辖区内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

 

(十六)负责辖区内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七)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落实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执行上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科技工程以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八)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辖区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领域违法案件。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班子成员及分工

班子成员及分工

姓名

程飞龙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全面工作,主持分局党组工作。

姓名

车文刚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耕地保护督察、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清理整治、扫黑除恶、政策法规、维稳信访等工作。分管执法队、自然资源所、信访办公室。

姓名

武江

职务

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工作分工

负责党建、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精神文明、纪检监察、机要保密、组织人事、综合管理、财务审计、群团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地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测绘管理等工作。分管综合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办公室(测绘管理科、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姓名

韩宁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森林资源管理与执法、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修复、土地整理、增减挂钩、等工作。分管林业和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

姓名

庄超

职务

党组成员、文昌湖自然资源所所长

工作分工

负责耕地保护、新增建设用地管理、土地征收征用、 土地储备交易、土地利用、批后监管等工作。分管耕地保护与利用办公室(区国土保障分中心)

四、内设机构

综合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一)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社会保障和老干部工作。协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抓好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各项改革、调查研究,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群团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负责党的建设工作。

)负责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和部门预决算,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规划管理办公室

(一)组织编制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基础工作,指导镇级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

(二)组织初步划定辖区内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三)组织实施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承担建设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地块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办理。承担重大项目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审查、调度和督办及部门间协调、会商工作。

(四)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负责市政及各类管线工程规划实施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现场验线、竣工核实等批后管理工作。

耕地保护与利用办公室

(一)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管理。

(二)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辖区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与增减挂钩项目的组织报批、监督落实等工作,承担占补平衡与增减挂钩指标的落实与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政策。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组卷报批工作。开展辖区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

(四)组织实施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辖区内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五)组织实施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遵守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调控城乡建设用地供应。

 

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办公室

(一)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辖区内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二)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内测绘活动、质量。承担测绘资质、资格管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 负责辖区内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开展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地图审核、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及拆迁、失效报批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系统内政务服务标准化相关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林业和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一)组织编制辖区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承担辖区内已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监管等工作。承担辖区内营林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辖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辖区内集体林权制度、草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辖区内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承担辖区内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草原(地)、湿地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监督管理。负责林业执法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辖区内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辖区内地质工作,协助管理地质勘查行业。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及有关地质报告的初审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承担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方面的初审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资料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的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防火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牵头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