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5739040588/201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1-04 发布机构: 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04
  • 字号:
  • |
  • 打印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

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省、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市局和区党工委、管委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作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积极推行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到依法、准确、全面、及时和合理,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

二、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分工部署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施行“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综合科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工作做实做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区综合行政执法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9条,其中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网站14条、其他方式15条。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利用网站信息公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淄博市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网站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存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全年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请况

2018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偶尔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工作时间安排上存在不合理的现象。

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条例》、《办法》的相关要求,规范措施,网站信息按照要求定期更新,信息每周至少更新两条。二是更加合理的规划工作安排,相关负责人及时提醒,避免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除上述情况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存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13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