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审计局
标题: 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587187002A/2024-547281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29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审计局

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发布日期: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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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工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区审计局依法对2023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真落实区工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深入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区财政部门提供的区级预算执行结果表明,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7412万元,总支出67412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73794万元总支出73794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77万元,总支出877万元;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781万元支出68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780万元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部门具体组织的区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能够严格执行财经制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资金分配下达管理薄弱

1.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1个单位未及时拨付上级资金39.83万元。

2.区级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1个单位未及时拨付区级补助资金292元。

(二)资金绩效管理存在短板

  1.未同步设定项目绩效目标。1个单位申请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未同步设定该项目绩效目标,相关部门未进行严格审核。

(三)财政资金、资产管理不完善

1.未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规章制度。相关部门未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府性债务规章制度。

2.未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相关规定。相关部门未制定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相关规定,规范资产租赁行为。

未制定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租赁相关规定。相关部门未制定我区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租赁相关规定,规范企业资产租赁行为。

4.未建立本级公物仓及公物仓管理办法。相关部门未建立本级公物仓,未参照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公物仓管理办法。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我区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抽查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结果表明,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更趋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不到位。1个单位未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的上级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相关要求,2023年购买椅子23把,支出费用0.25元。

2.合同签订不规范。1个项目合同无签订日期,合同甲方与盖单位不一致

三、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重点开展了文昌湖三衣幼儿园改造工程、石佛东路建设工程、文昌湖水库连通供水保障工程(跟踪)、莲花山社区一期工程(跟踪)、萌水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应急中心项目工程、文昌嘉苑幼儿园工程6项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审计。

(一)工程管理方面

1.多计工程价款362.64万元。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对已经完工的4个项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书,审计部门在建设单位认可定案值9036.88万元的基础上,又发现因工程量计算错误、虚报工程量、材料价款调整错误、定额套用错误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价款362.64万元。

2.3个项目未严格按照图纸与规范施工。1个工程设计图纸与施工规范要求放坡,但现场管沟施工均未采取放坡开挖、顶管基坑支护未按规范施工;1个工程16处未按照图纸建筑做法要求施工;1个工程施工单位擅自更改供电系统配电箱中APz1断路器型号,致使设备耐受电压变小,该项目绿化工程无变更资料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绿化苗木的品种。

3.2个项目投标承诺施工、监理人员与实际到岗人员不符或未持证上岗。1个工程施工单位实际到岗比承诺到岗数量少7人,且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等重要岗位出现人员空缺,监理单位承诺与到岗人数不符,承诺较实际到岗少3人,且1人没有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证明;1个工程监理单位承诺与到岗人数不符,承诺较实际到岗少5人,监理单位到岗人员与投标承诺人员资质不符,且全部更换,同时存在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到场,其工作由总监代表完成现象。

4.2个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工程。1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把空调工程违规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空调工程的实际施工单位是淄博三超电器(空调)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1个工程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体工商户。

5.1个项目部分资料出现代签字情况。1个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与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未到现场参加管理与工程竣工验收情况下,仍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监理细则审批、验收报告等资料上签字。

(二)投资绩效方面

1.2个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2工程已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三)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1.2个项目超概算未办理变更手续。1个工程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的工程造价是2372.81万元,批复的概算是2155万元;1个工程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的工程造价是4333.61万元,批复的概算是3100万元,建设单位的实际投资超过概算。

2.1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建设手续。1个工程未办理规划、开工许可等手续。

3.2个项目未按规定采用工程清单计价方式招标与结算。2个项目招标时采取定额下浮率招标,没有采取工程清单计价招标。

4.2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后相关业务。2个工程竣工后未办理竣工决算、移交建设档案、移交资产工作。

5.2个项目存在招标资料归档或竣工资料不完整的情况。1个工程未对投标资料进行存档管理(审计指出后,已整改);1个工程工程和室外配套工程的部分竣工图资料缺失,建设单位未能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竣工图。

(四)招投标及合同方面

1.2个项目存在建设单位招投标管理不规范。1个工程招标需求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合同违规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1个工程项目存在部分材料通过价格确认单的方式直接定价,未按政府采购规定进行采购的违规行为。

2.2个项目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1个工程合同未对工期延误明确处罚管理办法;1个工程空调安装合同超出设备供货的招标范围,增加安装和管理内容。

3.2个项目存在建设单位验收履职不到位。1个工程门诊楼电梯、手术室设备,在未供货未安装的情况下通过验收合格;1个工程内配设施采购项目,现场实际安装的设备品牌与合同中约定的品牌与型号不符情况下通过验收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存在3个单位未及时收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租赁费共计115.37万元

五、审计建议

(一)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机制,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完善预算管理机制,提高预决算草案编制质量和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超范围使用资金等行为发生;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切实落实绩效评价相关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思想,强化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切实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二)加强资源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资产管理行为。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构建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预算、资金、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管理与资金、资产管理的衔接,推动资产盘活利用,提高资产配置效率;落实资产监管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权利和责任。

 (三)深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促进项目资金提质提效。建设单位应强化对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管,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结算审核等方面的管理,严防管理漏洞,杜绝潜在风险,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四)坚持完善整改机制,推进审计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完善整改机制,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功能;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合力,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应改尽改;建立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整改。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按规定及时报告全面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