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审计物价局
标题: 文昌湖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587187002A/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22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审计物价局

文昌湖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发布日期: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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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湖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区审计物价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414日至520日,对文昌湖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其中对8个部门进行了现场审计,对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大数据审计。区财政局及其他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区审计物价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区财政局对口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主要负责起草全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拟定有关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等。机关内设综合科、经济建设和安全生产科、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科、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科、国库科、社保和政府债务管理科等6个功能科室,9人,在编1人、借调8人。

(二)部门(单位)预决算情况

文昌湖区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收入57,749万元(不含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240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50,498万元,预算调增7,251万元预算总额中基本支出预算13,84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3,904万元。2020年度决算(草案)汇总报表反映收入73,721万元(含上年结转和结余3,513万元)。支出73,721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4,623万元)。

文昌湖区2020年度政府基金预算281,952万元(含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290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67,666万元,预算调增214,286万元主要是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调增72,9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增134,686万元调整预算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预算20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收入预算72,900万元,其他基金等预算9,052万元。2020年度决算(草案)汇总报表反映政府性基金收入293,842万元(含上年结转和结余1,251万元)。支出293,842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5,193万元)。

文昌湖区202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7,094万元。2020年度决算(草案)汇总报表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6,812元,主要包括:保费收入2,496万元,利息收入19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806万元;支5,777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456万元,转移及其他支出65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03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2020年度区财政局能够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以保工资、保平衡、保稳定为目标,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控制各项支出,集中财力优先保障扶贫攻坚等民生工程,促进了文昌湖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在审计中也发现存在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等问题,需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预算贯彻执行情况

1、未实施国库集中支付

财政局未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不利于对各预算单位资金进行管控。

2、对外投资核算不规范

2020财政局对淄博文昌湖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5.50万元计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对淄博文昌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0万元计入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上述投资未进行资本化核算

3、收回存量资金支出核算不规范

2020财政局统筹使用收回存量资金,对涉及调整支出科目的事项,未冲销原结转预算科目及按照实际支出预算科目列支。

4、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不规范

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未按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一是会计科目未按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进行设置;二是202010财政局归集省居民养老保险基金1,000万元,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支付资金计入支出。

5、绩效管理方面不规范

2020年文昌湖区部门预算编制时未进行事前绩效评估。

二)部门预算执行发现的问题

1存在账表不符问题

1个单位2019年度决算报表年末结转结余资金31.96元,2020年度决算报表年初结转结余资金4.81元,差额27.15元。

2会计核算不规范

1个单位“行政支出”无“项目支出”明细;1个单位项目预算收入25.40万元,未分项目明细核算。

四、审计建议

规范预算管理行为,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减少预算调整事项,缩小财政预决算差异,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

)严格落实政策文件,大力盘活存量资金。财政部门及各预算执行部门要强化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减少资金沉淀,切实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尽快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现对各部门预算资金实时管控,规范预算资金使用,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成本。

)遵守财经法规,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资金报销程序和审批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工作,强化会计监督。

)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核算公共基础设施,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