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昌湖区关于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 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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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312924587T/2021-518933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昌湖区关于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 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关于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监督检查情况
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进货(入市)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法定义务,本季度共检查(20)家(次)食品生产者、( 0 )家(次)农批市场、( 85 )家(次)餐饮服务者。
其中,( 0 )家食品生产者、( 0 )家(次)农批市场、( 0 )家餐饮服务者未严格查验“两证”。对( 0 )家食品生产者、( 0 )家农批市场、( 0 )家餐饮服务者要求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对( 0 )家食品生产者、( 0 )家农批市场、( 0 )家餐饮服务者作出行政处罚,详情见我局曝光案例。
文昌湖 区市场监管局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