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淄博文昌湖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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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10-17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文昌湖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及基本信息

发布日期: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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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文昌湖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及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机构

名称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人

朱军

职务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

电话、传真

0533—6885266

(传真:05336886315

邮政

编码

255318

办公

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邮箱

wenchanghuquscjgj@zb.shandong.cn

办公

地址

淄博市文昌湖区萌水镇兴萌路3号

网址

http://www.sdwenchanghu.gov.cn/gongkai/site_wchqscjdglj/

 

 二、机构职能 

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全区有关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组织指导。建立全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区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区消费环境建设。承担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四)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五)承担全区反垄断执法工作。统筹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六)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检查,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接照权限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缺陷产品召回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工作,承担风险预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按照权限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以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地方标准。拟订全区药品安全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议。

(十一)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权限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以及质量安全科技发展政策。推动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承担全区执业药师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

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实施的监督评估工作。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依法管理、指导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化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按照授权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配合省市场监管局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十六)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承担区知识产权战略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

(十七)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承担推动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

(十九)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班子成员及分工

班子成员及分工

姓名

朱军

职务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工作。

姓名

孙勇

职务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工作分工

协助朱军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姓名

谭新社

职务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工作分工

分管知识产权物价监督科、联系萌水市场监督管理所以及区局分配的其他临时重点工作。

姓名

刘忠

职务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工商管理科、联系商家市场监督管理所,分管扫黑除恶、非公党建以及区局分配的其他临时重点工作。

姓名

李珂

职务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场监管专员

工作分工

分管办公室、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分管党建、安全生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及区局分配的其他临时重点工作。

姓名

王东

职务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场监管专员

工作分工

分管食品药品监督科、以及区局分配的其他临时重点工作。

 

 

四、内设机构

办公室

工作职责:

(一)负责局办公室日常政务协调督查工作。

(二)负责制定局内部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年初部门财务预算等工作。

(三)负责队伍建设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

(四)负责财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党员管理和宣传等工作。       

(五)负责日常文件报送,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业务知识等工作。

 

工商管理科

(一)负责对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的信用分类管理;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年度报告工作,查处违反登记注册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

(二)负责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和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各类市场及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负责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承担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分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协助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四)负责辖区市场竞争行为监督,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负责对直销企业的监管。

(五)负责辖区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违反广告法规的违法案件。

(六)负责辖区“小、个、专”领域的非公党建工作,承担区个体私营企业党委办公室工作。

(七)组织指导查处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一)负责全区质量发展提升工作。

(二)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   

(六)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

(一)分析掌握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

(二)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业户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

(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组织开展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知识产权与价监科(法制科)

(一)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及明码标价违法违规行为。

(四)承担依法依规规范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六)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七)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八)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