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关于停用特种设备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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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312924587T/2026-556941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于停用特种设备的公告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3.10项“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的规定,经我局核查,决定对“淄博新华纸业有限公司”等使用单位名下共计69台特种设备进行公告停用,公告期15个工作日。
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启用手续。
相关使用单位如有异议,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室反馈,逾期将作停用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钱坤 电话:0533-6882365
附件:设备列表.xls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