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消费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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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312924587T/2025-554923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10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广大消费者朋友:
农村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位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前,农村食品市场仍存在假冒伪劣、“三无”产品、过期变质等风险隐患。为保障您和家人“舌尖上的安全”,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特别作出如下消费风险提示:
一、谨慎选择购买渠道。请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的超市、便利店或农贸市场,切勿在流动摊贩、无固定经营场所或卫生条件差的摊点采购食品。注意查看商家是否亮证经营,食品存储环境是否符合要求,远离“路边摊”“游商小贩”兜售的不明来源食品。
二、仔细查看产品信息。购买食品时,务必认真查看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SC标识)等信息,拒绝购买无标签标识、标签标识模糊不清或篡改生产日期的食品。警惕“山寨”食品,对名称、包装、标识与知名品牌高度相似的产品保持警惕,避免因外观误导而购买到劣质食品。
三、科学理性消费。不贪图价格低廉而忽视食品质量,避免购买价格明显低于正常水平的食品。谨慎选购“网红食品”“保健食品”,切勿轻信夸大功效、虚假宣传的推销话术,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购买散装食品时,注意查看盛放容器是否清洁,有无防尘、防蝇、防虫设施。
四、妥善留存消费凭证。购物后请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等消费凭证,一旦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食用后身体不适,可第一时间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电话,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无小事,健康消费靠大家。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同时,也呼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