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供酒”消费提醒
索引号: 11370300312924587T/2024-543976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4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供酒”消费提醒

发布日期: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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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装冠以“特供”、“专供”、“内供”“军”字号等标识的“稀缺酒”容易成为造假分子的仿冒对象,消费者在购买白酒时容易掉入消费陷阱。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酒类产品特别是高端酒类产品时,擦亮双眼,提高安全风险意识,避免消费陷阱,维护酒类市场经营秩序,提升酒类产品消费安全。

 一是提高安全意识,拒绝购买“三无”酒类产品,拒绝购买外包装标注有“特供”、“专供”、“军”字号等信息的酒类产品。   
 二是购买酒类产品时,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正规经营单位。消费者购买酒类产品时,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酒类产品,购买时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购买票据。广大消费者选购白酒时应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酒类产品生产厂家、酒类产品销售单位购买,同时,仔细查看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产日期、保质期等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标签内容不全的产品不能购买,并索取购买票据。
 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全区酒类产品酒类销售者、高档酒楼酒店、特色餐厅、主营商务宴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全面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以销售场所、仓库、酒水单、结算单等为重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相关生产经营者开展重点排查,严查是否存在“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对网络交易平台、拍卖平台、广告发布媒介等网络商品交易信息和互联网广告信息持续开展全面监测排查,拓展违法线索发现收集渠道。
 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生产、经营“特供”、“专供”、“内供”等类似酒类产品时,消费者一定要坚决抵制购买并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