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文昌湖区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
索引号: 11370300312924587T/2025-553426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12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昌湖区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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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监管
领域
联合监管
事项
抽查检查
部门
抽查检查事项 抽查检查
对象
抽查检查内容 实施
层级
抽查检查时间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检查 已开工企业投资备案项目行政检查 发起部门 发展改革部门 对已开工企业投资备案项目(不含汽车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新建炼化、钢铁、焦化、水泥、轮胎项目)的行政检查 已开工备案项目 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是否属于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是否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是否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 区级 5月-11月
配合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是否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是否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检查 建设工程许可:①是否依据相关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核发,核发程序是否依法依据。②是否进行规划验线,查验结果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一致。③是否进行规划核实验收,验收结果是否与规划许可内容一致。④规划许可内容发生变更的,是否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变更。 区级
配合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检查 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行为。施工企业: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与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一致,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情况;监理企业:检查项目总监是否与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一致,项目总监在岗履职情况。落实实名制管理及“一书两金一户一卡”等制度情况。 区级
2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检查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教育部门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检查 校外培训机构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办学内容等进行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抽查检查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校外培训机构与参训学员或家长签订《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从教人员是否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公示;培训教材是否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是否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寒暑假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上课时间是否与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冲突;培训课程的时段安排是否有违规情况(义务教育学科类)。 区级 5月-11月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 区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区级
3 学校检查 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教育部门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检查 普通中小学 中小学办学行为:检查中小学校是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是否使用未定审定教材,是否存在超出省定目录推荐教材教辅、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是否按程序组织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区级 5月-8月
配合部门 区工委宣传部(新闻出版部门) 对省内出版物的容、编校、印刷或者复制、装帧设计等方面质量的检查 中小学教材教辅出版物的内容、编校、装帧设计等方面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区级
4 宾馆、旅店监督抽查 1.宾馆、旅店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3.宾馆、旅店取得卫生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4.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公安部门 对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各类宾馆、旅店 1.是否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是否安装并规范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2.是否严格落实“四实”(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登记制度,重点是检查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情况;3.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区级 5月-10月
配合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的检查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卫生检测、公共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等的卫生质量。 区级
配合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程建设活动中各方主体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执行情况。 区级
5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 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公安部门 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 保安从业单位 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情况;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保安培训单位基本情况;保安培训教学情况。 区级 5月-10月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区级
6 殡葬服务单位、用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 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发起部门 民政部门 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
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
殡葬用品的
生产、经营机构
是否存在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是否存在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及不合格殡葬用品。 区级 5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7 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陆生野生动物植物猎捕、采集,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陆生野生动物植物猎捕、采集,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的监督检查 上一年度办理陆生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或经营利用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从事猎捕活动取得特许猎捕证的情况,从事驯养繁殖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情况,从事经营利用活动取得出售、购买、利用许可和使用专用标识的情况,猎捕、繁育、经营利用活动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等。 区级 5月-10月
配合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 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检查;动物检疫证明的监督检查。
8 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是否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是否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检查 发起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是否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是否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检查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许可①是否依据相关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核发,核发程序是否依法依据。②是否进行规划验线,查验结果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一致。③是否进行规划核实验收,验收结果是否与规划许可内容一致。④规划许可内容发生变更的,是否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变更。 区级 5月-9月
配合部门 国防动员部门 对人防工程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行为和对单建式人防工程实体的全面质量监督检查、对防空地下室及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地下工程实施的防护专项监督检查 有防空地下室建设义务的建设项目①是否按照国家和省标准,同步落实防空地下室建设义务。②符合易地建设条件、标准易地建设的项目,按照规定交纳易地建设费。 区级
9 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管 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检查 发起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检查 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技术利用单位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准确性、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三废”管理情况的检查。 区级 5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行政检查 放射源储存场所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配合部门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职业卫生的检查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情况。
10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领域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单位或使用单位 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编码登记、排气监测、远程定位监控、禁用区管控等内容。 区级 5月-11月
配合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进入建筑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建筑工程建设项目 检查进入建筑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具有环保标识。
配合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交通运输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的监督检查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 交通运输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检查特种设备。
11 环境保护监管领域 重污染天气应急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环境执法检查 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重点涉气企业 1.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2.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区级 根据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时间确定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重污染天气应急跨部门综合监管 1.是否存在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2.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市制定高排放车辆临时禁、限行方案,督查各市限行执行情况。
配合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市落实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含拆迁)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城市主干道保洁措施。
配合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重污染天气应急跨部门综合监管 公共交通保障。
12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建筑市场消防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上一年度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专业建设工程项目 核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区级 5月-10月
配合部门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临时消防水源情况和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 区级
13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城市管理部门 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物业服务企业 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承接退出项目;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依约提供服务;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使用公共部分;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报送报告信息。 区级 5月-9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
况的检查
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及保安员管理情况。 区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区级
配合部门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区级
14 工程质量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是否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是否按规定办理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是否建立建设工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是否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是否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是否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是否使用不能满足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要求的检测人员或者仪器设备;是否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是否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是否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是否未按照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是否未及时报告发现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是否未及时报告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不合格检测结果;是否未按照规定进行档案和台账管理;是否未建立并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检测活动进行管理;是否不满足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要求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是否接受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按照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或者拒绝、阻碍监督检查。 区级 9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是否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设施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出现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无法复核情况。 区级
15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督检查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督检查 发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督检查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单位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区级 9月-10月
配合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区级
16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发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监督检查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单位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并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区级 9月-10月
城市管理部门 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并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区级 9月-10月
配合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区级 9月-10月
17 城市排
水与污
水处理
的监督
检查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城市管理部门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
检查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 区级 5月-11月
配合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
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
检查
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等。 区级
18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发起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区级 5月-10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
19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发起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汽车维修企业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维修经营者是否依法备案或者备案事项是否属实进行监督检查等。 区级 5月-10月
配合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对机动车维修单位的检查 检查机动车维修单位是否有违规维修行为。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20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领域 农药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 农药监督检查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 农药标签、农药许可证件、农药生产原料进货出厂销售记录、农药经营购销台账。 区级 5月-10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农药广告检查。
21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商务部门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 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初始、变更报告;外商投资年度报告。 区级 5月-11月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区级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直销企业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是否存在下列行为:重大变更情况未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未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未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直销员报酬总额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未建立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未按照有关法规、规章要求报备和披露信息。 区级
22 成品油流通领域检查 加油站经营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商务部门 对加油站经营监督检查 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购进台账建立情况;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进货发票;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情况;水冲厕所建设维护情况;散装汽油销售管控规定执行情况;企业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税收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等。 区级 5月-11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加油站经营监督检查 散装汽油销售管控规定执行情况(检查散装汽油销售实名制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区级
配合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对加油站油气回收的检查 加油时是否将集气罩同汽油油箱紧密结合;油料卸车时,管路是否按照规范要求正确连接(现场检查未遇卸车可调取监控录像),卸油过程中卸油管路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卸油完成后连接软管管内是否有残油,一次回收集气管是否有破损、开口、密封不严等影响油气密闭收集的问题;企业是否开展一年一次自行监测并妥善保存记录,检测报告按照标准规范开展检测,是否存在过期、缺项,是否存在数据造假;是否有油气回收系统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台账,油气回收系统运维台账是否规范存档;油气回收系统是否按照标准要求开关相应阀门;油气回收管道是否存在油气泄漏;加油站一次、二次油气回收装置是否正常运转;油气处理装置(三次油气回收)是否正常运转且达标排放。 区级
配合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核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区级
配合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 对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行政检查 经营许可证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情况;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区级
23 旅行社行业监管及其安全生产的检查 1.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3.旅游安全责任制落实的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旅行社依法设立的检查 旅行社 旅行社依法设立情况,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取得经营许可。 区级 5月-8月
对旅行社分支机构依法设立的检查 分支机构依法设立情况,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对旅行社有无虚假宣传行为、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检查 依法经营情况,有无虚假宣传行为、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对旅行社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的检查 合同签订情况,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
对旅行社其他依法经营行为的检查 其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对旅游安全责任制落实的检查 员工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旅游包车情况、责任险投保等旅游安全落实情况。
配合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对旅行社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检查 旅行社相关旅游经营行为。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旅游广告检查。
24 文物保护单位的检查 文物安全检查 发起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文物保护的监督检查 文物保护单位 不可移动文物安全事故防范情况及安全保护措施;文物保护单位遵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情况。 区级 5月-8月
配合部门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25 登记事项检查 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8.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 检查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涂改行为。 区级 5月-11月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检查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等所使用的名称是否与登记注册的名称相同(其中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名称的行为;合伙企业是否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名称情况开展核实。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期限,是否存在超出经营(驻在)期限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实际路牌、楼层等情况一致。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主营业务范围是否与登记的范围一致,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的经营(业务)范围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的行为。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对属于实缴制行业的企业出资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企业提交的验资报告、财务报表、银行进账单等证明材料,排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线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担任其他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变更未登记。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通过现场核查,或电话、视频、函询等方式对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进行核实,排查是否存在身份被冒用的情况。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区级
26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
2.即时信息检查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区级 5月-11月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区级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区级
27 直播带货相关监管领域 直播带货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网络直播带货单位 检查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区级 5月-10月
对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 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食品销售者 食品销售者的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经营过程控制等。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特殊食品销售者 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资质、经营条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管理、经营过程控制等。
对广告行为的监督检查 网络直播带货单位 对广告行为的监督检查。
配合部门 网信部门 对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的检查 对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的检查。
配合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网络直播带货中的网络表演的行政检查 对网络直播带货中网络表演活动的行政检查。
28 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1.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2.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3.机动车综合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机动车检验机构 检验检测机构持续符合相应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以及统计数据等;检查检验机构合规性检验行为。 区级 5月-12月
配合部门 公安部门 对机动车检验行为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对未经检验、替检、擅自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等检验机动车出具虚假检验检结果的违法行为;是否为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 区级
配合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否有违规检测行为;严查未经检验检测,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等虚假检验检测行为。 区级
29 知识产权使用行为的检查 1.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2.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3.假冒专利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检查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2.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3.假冒专利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是否真实有效;产品专利宣传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为假冒专利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形。 区级 5月-10月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区级
1.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2.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3.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发起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2.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3.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商标使用行为是否合法规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是否合法规范;商标印制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区级 5月-10月
配合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区级
30 国防动员 人民防空教育实施情况跨部门综合监管 发起部门 国防动员部门 对人民防空教育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城市规划区内的学校 学校实施人防教育中人防教师配备、人防授课表配置、人防授课情况 区级 5月-11月
配合部门 教育部门 对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 学校体育场馆建设工作情况、体育课程开设、体育教师配备、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展、运动会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学生健康体检以及视力状况检测等工作落实情况 区级
31 印刷企业经营情况抽查 印刷企业检查 发起部门 区工委宣传部(新闻出版部门) 印刷企业经营活动检查 印刷企业 对印刷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区级 5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区级
32 出版物发行企业经营情况抽查 发行企业检查 发起部门 区工委宣传部(新闻出版部门) 发行企业经营活动的检查 出版物发行企业 对发行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区级 5月-11月
配合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区级
33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 社会单位用消防产品专项监督检查 发起部门 消防部门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生产、销售、使用消防产品的企业 消防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区级 5月-11月
配合部门 教育部门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学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情况、安全教育及演练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三防”建设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情况、校内设施设备安全状况。 区级

文昌湖区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定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