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00312924587T/2023-534308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03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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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时间 检查主体
1 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事项的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企业抽查比例为2%,个体工商户抽查比例为0.5%,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1.5%,每年抽查1次 1月-11月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企业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企业
2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
3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区属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11月底前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4 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 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单位、事业单位收费情况的检查 区直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11月底前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5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监管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1月-11月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6 对合同行为的监督 对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通信运营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每年1次 1月-11月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7 广告的监督检查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1.抽查比例参照年报信息公示抽查比例确定;
2.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1月-11月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1.抽查比例参照年报信息公示抽查比例确定;
2.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1月-11月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8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检查 棉花等纤维收购、加工、销售、承储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及以上,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1月-11月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9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获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食品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为1%,食品小作坊抽查比例为1%,每年抽查1次 1月-10月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对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 登记的食品小作坊 重点检查事项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对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的食品销售者 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1月-10月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风险分级为C、D级的餐饮服务经营者 重点检查事项 风险分级为C、D级的餐饮服务经营者1.5%,小餐饮经营者0.1%,每年抽查1次 1月-7月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对小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 小餐饮经营者 重点检查事项
对经营环节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企业抽查比例为1%,每年抽查1次 1月-10月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10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医疗卫生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4% 1月-11月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使用安全防护工作计量器具的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1月-11月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加油站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0% 1月-11月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眼镜制配场所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7% 1月-11月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集贸市场和商场、超市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1月-11月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11 对商品量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3% 1月-11月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12 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标准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3%,每年抽查1次 1月-11月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13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8%,每年抽查1次 1月-11月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14 对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每年抽查1次 1月-11月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附件: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