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文昌湖区水毁工程不进行招投标的请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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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0MB2816564H/2019-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12-1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萌山水库管理处 |
区水务局:
文昌湖区水毁工程(萌山水库、周村水库、引孝济范干渠水毁修复工程)需在2020年主汛期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鉴于汛期临近,时间紧、任务重。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水建字〔2019〕8号),该工程作为应急防汛工程,特申请不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参建单位。
当否,请批示。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文昌水建字2019年1号----关于文昌湖区水毁工程不进行招投标的请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