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
标题: 关于文昌湖区水毁工程不进行招投标的请示
索引号: 12370300MB2816564H/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2-19 发布机构: 淄博市萌山水库管理处

关于文昌湖区水毁工程不进行招投标的请示

发布日期: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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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务局

    文昌湖区水毁工程(萌山水库、周村水库、引孝济范干渠水毁修复工程)需在2020年主汛期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鉴于汛期临近,时间紧、任务重。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水建字〔20198号),该工程作为应急防汛工程,特申请不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参建单位。

当否,请批示。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20191216                 

 

附件:文昌水建字2019年1号----关于文昌湖区水毁工程不进行招投标的请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