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关于邹平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建铁路专用线跨越周村水库桥梁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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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370300MB2816564H/2020-502838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 |
邹平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9年12月20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邹平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建铁路专用线跨越周村水库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及防洪影响补救工程专项设计方案审查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山东省实施<防洪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邹平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建铁路专用线跨越周村水库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及防洪影响补救工程专项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查,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见附件)。
一、经研究,同意项目建设和评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决定出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拟建项目开工前,你公司应当负责工程中侵占水库水域滩涂、水库库容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偿。
三、按照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项目批准文件、详细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等报文昌湖区水务局审核,经其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后,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施工过程中,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文昌湖区水务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洪和水库安全统一管理,并负责对损坏的防洪工程与设施按原标准恢复。工程完工后,你公司应报请水库管理单位和文昌湖区水务局进行涉河、涉库部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及时将有关竣工资料报送文昌湖区水务局备案。
四、周村水库防洪影响补救工程应由专业水利资质单位施工,并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和质量检测。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监督[2019]139号)执行。
五、你公司应加强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定防汛预案和安全应急预案,落实相应措施,保障建设期和运行期项目区人员安全。
六、工程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未经批准,不得修建其它设施。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工程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它工程如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度汛方案,并与汛前报文昌湖区防汛主管部门批准,抄送萌山水库管理处。汛前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水库管理范围以外,保证行洪通畅。
七、桥梁涉水库工程建设中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你公司应妥善解决。
八、拟建桥梁工程占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性质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
九、今后如因水库治理、防护或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公司(管理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十、建设项目应在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 3 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需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附件:邹平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建铁路专用线跨越周村水库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及防洪影响补救工程专项设计(修订稿)评审意见
淄博市文昌湖旅游度假管理委员会水务局
2020年3月31日
附件:淄文昌水2020年11---关于邹平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建铁路专用线跨越周村水库桥梁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pdf